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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十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9 作者: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学校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164月中旬召开。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重要形式。各代表团、各位代表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就学校改革发展、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提出实施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提案内容应有一定代表性,应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建议意见要力求具体、有操作性。个人问题不作为提案内容,保证提案质量。

(二)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要有实际价值或作用,所涉问题应属本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问题不予立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校领导或有关部门。

(三)代表对自己提出或附议的提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要事实清晰,立案明确。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即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和建议意见。提案要求一事一案。

(四)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后,正式代表5人以上(含5人)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附议人需亲笔签名。

使用统一下发的提案表格,一式两份。

(六)提案表填写完毕后,请交各代表团团长,由代表团团长整理交学校工会。纸质文档须有提案人、附议人签名。除纸质提案表外,还须报电子文档(由提案人直接发到wsq@bgy.edu.cn),电子文档中须录入提案人、附议人及提案内容,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内容要完全一致。

三、提案办理说明

提案工作将由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本次代表提案在学校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后,由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统一审定立案,并送交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落实情况将向代表反馈,并接受代表监督。

四、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截止时间:2016415

联系电话:51511015    联系人:王艳红  魏世强

(以下附件,请点击本文最后的通知原文下载) 

附件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附件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提案处理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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