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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代会代表选举及推荐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3 作者:

各工会分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第十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及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代表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第十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定为112名,约为全校教职员工总数的20%。鉴于我校教代会和工代会一并召开,当选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代会代表,同时也是工代会代表,“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在112名代表中,拟定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也应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上述比例要求,根据各分会实际情况、教职工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2.关心和支持工会、教代会工作,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3.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4.工会会员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大会代表均由各工会分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要充分酝酿,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等额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差额预选和直接差额选举时,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10%。差额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请于2014929日(周一)前将代表选举结果报告、代表登记表报校工会。

(四)选举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重视代表选举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在代表推荐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校工会;

4.要切实保证代表的质量,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二、推荐校工会第十八届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我校工会第十八届工会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请各分会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10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应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个人素质及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在年龄上应能满足完成一届(三年)工作任务。

请于2014929日(周一)前将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报校工会。

附件1: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3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附件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 年9 月22

双代会代表选举及推荐两委候选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