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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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院工会的工作方针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并发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充分行使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院党委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向教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广泛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和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等活动,做好每年评优表彰活动,总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不断推动“三育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三、积极组织并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认真贯彻执行《北京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和我院《教代会条例实施细则》,开好教代会,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动员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同心同德,为实现创办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目标而奋斗。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为创建文明校园作出贡献。
六、工会要支持学院各项改革,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帮助职工树立树立信心、提高素质、迎接挑战。另外也要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七、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排忧解难,为职工多做好事实事,努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八、协助院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定期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补助工作;做好职工的安康互助保险工作,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
九、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工作(劳动)中的健康和安全。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针对女职工的特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妇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做好女职工妇科健康普查工作。
十、编制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做好工会经费年审工作。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十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定期培训工会干部;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为主线,加强对分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提高分工会工作水平。
十二、做好会员会籍的管理工作,发展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三、完成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工会临时交办的任务。